Friday, November 20, 2009

雜記

=近況=

上個禮拜過了生日
要不是有學長提醒我
不然我根本就忘記了
當人越忙碌的時候計算時間的單位似乎會變小
以往會記得今天大概是幾號
可是我現在計算時間的單位已經完全是用星期幾來算了
星期幾有什麼課 要交什麼作業 有什麼活動
生活似乎已經有個固定的模式存在了
難道這就是無聊的象徵嗎?

很高興生日可以跟最信任的幾個人一起度過
能夠在異鄉感受到溫馨 無價

最近胸口一直有悶悶的感覺
好像有什麼東西堵在那裡
唸書沒有之前認真
因為當生活只有這個重心的時候 真的 很 煩
我開始試著練習在生活中同時handle一些自己認為重要的事
我想要讓這些東西都變成我生活的一部份
不想因為特別某件事而偏廢
我想這才是生活 是能夠長久進行的生活方式
不過還在摸索當中

很想念在台灣那些談得來的朋友
不需要太多的表達就可以了解我想要說什麼
還有懂得我的幽默(自以為的幽默也可以啦)
總覺得長越大要遇到頻率相近的人越不容易
要和一個人變得要好需要花的時間更多
要適應一個新的團體越困難
是因為漸漸定型了嗎
我覺得有很大的機會是
因為我發現我開始能夠用自己的語言描繪出自己是什麼樣的人了
對於喜好與厭惡的東西也越來越能清楚地感受

覺得生活有些無聊
我終究還是一個需要很多生活元素的人
希望每天都能夠有些不同 多知道些什麼
所以看康熙來了的頻率大大增加了
開始喜歡用那些在台灣時極少碰觸的東西來取悅自己
說不上是好還是不好
也可以說這裡是個適合培養興趣的地方
說不定可以把吉他重新練起來

=洪蘭&李家同=

前陣子轉了一篇批評這兩位在社會上似乎具有指標意義人物的文章
其實轉一篇文章不代表就是認同這篇文章的觀點
我認為作者和洪蘭一樣都只是出於free will在表達自己的意見
至少他讓我思考了一下像洪蘭、李家同這種人在社會上的意義
我對於這篇文章唯一的意見其實只有中產階級這個用詞
我是不曉得作者為什麼會講他們是噁心的中產階級
洪蘭和李家同是中產階級的代表人物嗎???
中產階級是噁心的嗎???
在我的認知裡 我以為中產階級是屬於那種默默耕耘
一分勞力換取一分收穫 離被剝削距離不遠的一群人的代名詞
為什麼這種人躺著也中槍orz

看了這篇文章
讓我想到其實我以往一直把這種人當作我的榜樣
希望有朝一日也能變成這樣的人
要說他們自以為 我覺得無所謂
因為哪一個講話的人不是自以為呢
有誰能夠完全看到真相 面面俱到呢
我佩服的是他們的不鄉愿 願意講出心中的話讓眾人思考的勇氣
即使觀點不盡讓人信服 但是初衷已足夠讓人佩服了
不過最近我開始對於成為這樣的人感到懷疑
大概是因為發現有這樣的心 卻講不出這樣的話
而個性上喜歡用做的比用說的多
不喜歡用太過主動的方式來讓人接受自己的想法和價值觀
這樣也算是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吧?
於是又開始不知如何定位自己了

不過對於人生的想法也有了些改變
開始能夠接受隨遇而安 哪能發揮就落腳在哪
把眼前的事情做好 期待卻無法控制的事放在心底
這樣的想法不知道該說是消極還是務實?

=基督教與同性戀=

星期天第一次和學長姐去教會
去的原因是因為這星期講述的主題是關於同性戀
在聖經裡同性戀是"immoral"的 是一種罪
是違反上帝為人類計畫的事情
於是教會會怎麼闡述這個議題真的事很令人好奇
再加上最近台灣才發生反同志與支持同志的遊行
還有自己和這個議題也算是頗有緣分
於是就去參加了

我去的這個教會應該算是開放的
不像台灣的什麼長老教會(?)還特別搞個遊行
牧師說人們應該要接納同性戀
因為大家都有sin 大家都是sinner
而且sin沒有大小好壞之分
所以雖然同性戀在基督教義中是一種罪
但是它和其他你我都會犯的罪並沒有分別

我想 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
這種打太極的說法應該是一種好的方式讓人去接受同性戀
實現人人平等的理想
不過對於一個非基督徒的我
仍然會對於同性戀憑什麼變成一種罪感到不解
我以為性向是人與生俱來的原始性格和渴望
自然的東西本身不應該有好壞之分
更何況 以基督教的觀點來說 也是神所賦予的
神賦予了東西給他 又要說他有罪
那到底是誰的問題?

第二天我去參加了每個星期例行的bible study
study leader是來自不同教會人
我同樣問了他對於同性戀的看法
基本上他的回答和我前一天聽到的差不多
不過他還跟我說了一個他所認識的同性戀基督徒的事情
那個人原本是個同性戀但是他又很希望能追隨上帝
於是他試著去避免attraction(同性的誘惑?)
最後雖然他並沒有和異性結婚 但是他也不再是同性戀
而那個人自己也覺得很高興 因為他能夠順著上帝的plan走
我不知道這個故事是真是假
不過我直覺的感覺是好可怕...
宗教給人一種信念 當信念和人最單純的慾望互相衝突
要是我 我不知道我會不會人格扭曲

我不是一個基督徒 無法參透他們的教義
我對同性戀沒有什麼特別的看法
我只覺得自然發生的事沒有對錯
和同性戀相處的經驗告訴我 他們跟大家一樣 是我的朋友
然後發起一個遊行來反同性戀
我實在不知道是想要和能夠改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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